處置股票.......
因為短期股價出現大幅飆漲或是下跌時,為保障投資人權益,而提醒投資人的措施。
有價證券因交易異常,被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為處置證券者,除延長每盤撮合間隔時間為五或十分鐘外,另委託量達「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」第六條規定時,須收足款券始得接受委託。但信用交易者了結時,不在此限。
股票分盤交易:個股有交易異常情形,例如連續漲跌停太多天、交易量太大等原因,交易所會將其改為5分鐘或10分鐘撮合一次
這是證交所依據【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規定】所辦理。
證交所在每個交易日都會監視市場交易狀況,若察覺個股有【異常狀況】,會發布公告,將該股列為【注意股票】。
若該股的【異常狀況】,其【異常天數】達到一定程度時,會將該股列為【處置股票】,予以處置五個營業日
第一次列為處置股票........每5分鐘撮合一次
第二次列為處置股票.......每10分鐘撮合一次
第三次列為處置股票.......每30分鐘撮合一次
1.要先將交割股款匯入卷商指定帳戶,跟營業員講,帳戶有錢才可以下單買進,類似期貨的保證金圈存制度。
2.若不存入的話根本無法下單(營業員端下單後一樣會委託失敗),所以不會有違約的問題。
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
還有其他任何問題可以討論,祝您投資順利賺大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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