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曹明正、陳亭均、陳文信╱綜合報導】
「豆導」鈕承澤拍攝電影《軍中樂園》,去年6月申請劇組25人到左營海軍軍港勘景,卻讓大陸籍攝影師曹郁蒙混進入軍區,還登艦拍照。檢方偵結,認定已觸犯《要塞堡壘地帶法》的「非法侵入要塞處所罪」,昨日將他與曹郁起訴,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鈕低調:尊重司法
鈕承澤執導《軍中樂園》狀況不斷,他態度低調,昨只說:「一切尊重司法。」電影公司原子映象則表示,《軍中》仍在後製,將於暑假上映。
去年間,鈕承澤透過原子映象公司發函國防部,申請劇組25人進入軍港勘景,後來他本人還親自前往政治作戰局,表示已聘請曾獲金馬獎的陸籍攝影師曹郁,希望屆時他也可以進入。但軍方告知,陸籍人士進入屬於《要塞保壘地帶法》管制區域的左營軍港是觸法的行為,以「難度很高」婉拒。
原遭婉拒 混充名單
檢方指出,去年5月底,曹郁等4名陸籍人士先以專業人士身分來台,鈕承澤勘景前一天,故意安排曹郁南下高雄,6月1日上午9時再讓他混充於25人名單,一同前往軍港。
海軍司令部因信任鈕承澤在影藝界的高知名度,當天在衛哨門口未逐一核對身分與人數,直接讓一行人搭乘遊覽車進入軍區,除了引導所有人在港區的陸岸勘景,還讓鈕、曹等人登上中字型軍艦拍攝。
檢察官:鈕明知故犯
去年7月雄檢傳喚鈕承澤,他承認「做錯了」,但否認有犯意。但有公司同事作證,勘景前幾天就已告訴豆導不能帶大陸人士,甚至曹郁上車時還再次提醒他。本來在名單中,卻沒到場的魏姓工作人員則解釋,因臨時接到公司交辦工作,當天留在飯店。
承辦檢察官林永富認為,鈕承澤讓曹郁蒙混在25人名單進入軍港是「明知故犯」,曹郁因早在6月7日就已出境,檢方並沒約談,但認定他與鈕承澤有犯意聯絡,以兩人故意違反《要塞堡壘地帶法》第6條第1款,「非經要塞司令許可,侵入要塞處所罪」提起公訴。同案被移送的還有2名韓籍人士,但因在勘景名單內,處分不起訴。
軍方已加強門禁辨識
海軍司令部政戰主任聞振國,昨表示不予評論,一切尊重司法。他說,鈕承澤事件後,海軍已加強門禁檢查,包括通行人員的證件識別、增加對話等,辨識對方的口音,防堵類似事件發生。
海軍官員指出,鈕承澤當時是臨時更換名單,且未事前告知,並以冒名方式,夾帶曹郁上軍艦,「當時使用的證件照片和曹郁長得很像,一時沒辨認出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