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環保局追查工廠廢水,查出永豐餘烏日成功廠放流水處理不合標準,另外環台水泥將回收的強鹼廢水直接放流,還涉及偽造放流水紀錄,目前都已採樣送驗,最高可罰款60萬元。
台中市環保局長劉邦裕上午說,稽查小組昨天在大肚區追分大排巡查,發現水質偏鹼性,追查上游發現,環台水泥正在排放強鹼,PH值高達11.7(強鹼),當場禁止排放,並將廢水採樣送驗。
稽查人員還發現,環台水泥每日操作紀錄表中,放流水表讀數已記載到12月21日,數值與現場水表明顯不符,涉及偽造文書嫌疑,將移請地檢署偵辦;如確認屬實,偽造文書部分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併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。
稽查小組10日在永豐餘烏日成功廠發現,業者在廢水內以軟管注入清潔自來水,屬於未經許可的廢水稀釋行為,現場已撤除軟管,並將放流水取樣送驗。
環保局強調,製紙廢水有固體懸浮物與非毒性有機物,對生物毒性較低,但未經核准的廢水稀釋行為已違反規定,將視放流水檢驗標準開罰,依法可罰3萬至3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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